2013年双鸭山市宝清县引进高学历人才公告

2013-06-03 15:17:48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为加大宝清县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壮大人才队伍,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加快宝清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结合宝清县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50名。

一、宝清县县情简介

宝清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三江平原腹地,北大荒核心。行政区域面积10001.27平方公里,人口43万。辖6镇4乡,145个行政村,3个国营农场、8个国营林场及森工系统9个林场。宝清县生态环境优越、自然资源富集、发展潜力巨大,是一个典型的资源大县、农业大县和生态大县,素有“天府之城”、“湿地之都”、“煤电基地”、“北国粮仓”之美誉。

近年来,宝清县围绕“十二五”跃进全省十强县、“十三五”打造龙江第一县、“十四五”建设龙江东部现代化新型城市的“三步走”发展战略,实施人才强县,全力打造名扬龙江的实力之县、活力迸发的繁荣之县、清新秀美的生态之县、时尚休闲的宜居之县、富裕和谐的文明之县。为加快宝清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宝清县委、县政府诚邀广大学子来宝工作、创业,更好地施展才华,实现自身价值。

二、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岗位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具体岗位

见《2013年宝清县引进高学历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2、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引进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引进人才的待遇

1、对引进的人才实行跟踪管理、重点培养。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录用后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录用后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参加本县组织的公开选拔考试时,可适当放宽参加工作年限的要求,如其取得公务员身份,可直接确定相应的职级或职务。

2、本着“岗位对应、一事一议”的原则,县政府可为有住房困难的被聘人员提供公租房,优先推荐适合条件的家属就业。

3、引进的高学历优秀人才,一律享受档案免费代理、户口接转、保险接续、子女就近入学等优惠政策。

4、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学历人才,可按条件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受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的限制。

四、引进办法及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平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现场确认及面试(专业测评)、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陆宝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bqrsj.com/)下载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确认。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6月30日(节假日休息)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报名确认电话:0469—5227997

报名邮箱:bqxrsjsyb@163.com

(二)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7月5日8:00

地点:宝清县政府一楼东侧102室

报名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应届毕业研究生需提供学校有效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面试(专业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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