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继续公开招聘69名医药卫生类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3 15:18:04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并参照《泉州市公务员局、泉州市市卫生局转发省公务员局、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12〕3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1号)等文件关于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和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精神,永春县公务员局、永春县卫生局决定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月份组织公开招聘后,职位尚有空缺,现根据福建省闽江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免费为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引进2013届医科类优秀本、专科毕业生征询函》(闽江人函[2013]003号),计划委托该中心引进医学类优秀本科毕业生采取面试考核公开招聘,并面向社会继续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面试考核聘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福建医科大学等国内30所医学院校(见附件1)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国内其他医学院校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国家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2007年(含2007年)以来经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的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具有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注:(1)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5月31日前取得。

(2)报考人员年龄不得超过三十五周岁(即必须为1978年6月2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3年6月7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永春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至永春县卫生局办公室,进行预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电子邮箱:ycxwsj476@163.com

咨询电话:0595—23862476 18965726001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3年6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永春县卫生局办公室(307室)。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2.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同底相片3张;

属于招聘对象(二)的报名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院出具的综合积分在本专业前30%的书面证明;属于招聘对象(三)的报名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规范化住院医师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要求

1.交验报名材料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考务信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真实情况,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不组织笔试。2013年6月8日下午5:30时在永春县卫生局办公室(307室)公布面试工作安排和发放面试通知书。

(一)面试时间:2013年6月9日。


(二)面试地点:永春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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