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及放弃考核体检减少的招聘计划,按总成绩进行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对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合格人员由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动、派遣等相关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3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情况,确定是否继续留用。新招聘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并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另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委托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理。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信息将全部通过中国滨城(http://www.bincheng.gov.cn/ 通知公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各项工作要求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543-3357371 3357172
监督电话: 0543-3336338
中国滨城:http://www.bincheng.gov.cn/ 通知公告
附件1: 滨城区公开招聘人员有关岗位允许报考专业目录.doc
附件2: 报名登记表.doc
滨 城 区 监 察 局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