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泉州南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03 11:30:31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

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综合基础知识》;

2013年6月22日下午14:30-16:30:《申论》。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南安市区,具体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4.加分办理。根据我省、泉州市及我市有关规定,南安市公务员局将于笔试结束后为符合享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优惠政策的考生办理加分手续。具体事宜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南安人事人才网另行发布通知。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

(2)符合《关于做好2011年大学生村官聘任期满有关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12]38号)规定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2011年大学生村官。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4)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其中,在最后一学年(正式毕业前)入伍并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士兵,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5)符合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第二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的通知》(南委办[2008]7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南安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6)符合中共南安市委办公室 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人才引进优惠措施的意见》(南委办[2012]106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

特别说明:(1)报考面向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大学生村官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考生,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2)除闽人发〔2006〕10号文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5.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约15个工作日后登录南安人事人才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

6.笔试成绩合格线。《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的笔试成绩合格线均为50分。行政工勤岗位的考生笔试卷面成绩为《综合基础知识》的卷面成绩;其它岗位考生的笔试卷面成绩按《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各占50%的比例计算。

笔试成绩(加分后,下同)未达到合格线者,一律不予参加面试或考核。其中,符合笔试加分条件并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按笔试卷面成绩与加分分值累加计算其笔试成绩。[工勤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分成绩;其它岗位: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申论》成绩)*50%+加分成绩]

(二)面试

本次招聘岗位除南安市博物馆讲解员、南安市文化馆的岗位需组织面试外,其他岗位均不另行组织面试,笔试面试分值比例为5:5。面试有关事项如下:

1.面试人选的确定。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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