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有关纪律要求
(一)遴选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实事求是提供本人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纪律等,如有违反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工作人员要认真审核有关材料,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泄露有关遴选工作情况和秘密。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考察人员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反映考察情况,不得敷衍了事、玩忽职守,不得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如有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四)调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的规定和政策,认真把关,不得借调出之机对遴选对象突击提拔。
(五)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为遴选对象跑关系、打招呼,影响和干扰遴选工作,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一经发现,要严肃处理。
(六)在遴选工作过程中,有关人员如有与遴选对象存在公务回避的情况,应当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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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