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5-29 12:07:59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拟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科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职位要求

  选调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有3年及以上政府机关(单位)工作经历。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位。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公文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五)思想端正,工作责任感强,身体健康。

  二、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贴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

  (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证、公务员身份证明、有关任职文件、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的复印件。

  三、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二)考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结合、以面试为主的方式进行,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考察:考察包括对被考察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察,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环节进行。

  (五)转任:对拟选调人员考察合格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报名事宜:请于2013年8月3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报名材料请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或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百灵路88号(邮编:528511);收件人:高明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邓少雄;联系电话:0757-88621088、13928524488;电子邮箱:deng001@126.com。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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