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维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聘9人公告

2013-05-29 11:44:37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信息中心(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9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城市建设档案馆、建设信息中心(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为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工程造价管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建筑节能材料应用与推广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件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7日至6月4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少数民族需具备HSK8级以上证书;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6月10日18:00(北京时间)。

  2.缴费时间:2013年6月4日~6月10日18:00(北京时间)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2日-13日。

  4.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06779 4646910、4640296

  (二)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人基本信息;

  4.传送电子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1寸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相关费用后,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下载打印《报名表》,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2.笔试加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1:2入围比例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职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建设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1.由自治区建设厅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新疆建设网(www.xjjs.gov.cn)公布为准。

  2、面试入围人员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可根据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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