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贵州丹寨县招聘民族职业技术学校人员实施方案

2013-05-29 11:53:51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需参加笔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入闱面试的考生除外)。

  考试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面试前对拟入闱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只进行面试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则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的可参加面试,但面试成绩或考生考试总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考生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dz.gov.cn/)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

  (二)考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有关材料:

  拟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现仍在岗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选聘生持所在服务地县(市、区)团委(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须持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考生还须持本县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原件;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经州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的,还需出具所在地人社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资格复审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本《实施方案》及《职位一览表》的要求对照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考岗位所规定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部门及工作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生应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复审结束后,岗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在递补复审期内实行依次递补。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拟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取消及减少情况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丹寨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qdndz.gov.cn/)公示公告栏等向社会公示。

  六、面试(专业测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专业测试)

  入闱面试人员为经向社会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面试工作由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入闱面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无法接通等导致丹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4小时内无法联系入闱面试考生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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