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学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对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及岗位所需的技能进行考核。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检监察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公开招聘全程进行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411-86323614
招聘联系人:江兴海
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dep.dlpu.edu.cn
招聘邮箱:rsrc@dlpu.edu.cn
大连工业大学
二〇一三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