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的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法律任职,在依法任命前,应当参加任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依法任命后,办理任职手续,未进行公务员登记的,按规定进行登记,未被依法任命的,不得进行公务员登记。本次公开选拔和考试录用人员须在录用单位工作满5年(因工作需要,经组织批准调出的除外),未满5年不得辞职或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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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陕西省2013年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笔试考试大纲》
3、陕西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50个)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1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