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以及湖南理工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电话:0730-8640298
联系人:苏老师
E-mail: rsc8640298@163.com
学校网址:www.hnist.cn 人事处网址:rsc.hnist.cn
湖南理工学院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