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20名优秀人才公告

2013-05-25 14:34:08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为加快“人才特区”创建进程,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决定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各类优秀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杭州湾新区坐落于宁波市域北部、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是浙江省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上浙江的战略性大平台。宁波市“十二五”规划明确把宁波杭州湾新区建设成为“宁波北翼国际化新城区”和“产业转型新基地”。

  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为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副厅级),负责新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本次招聘人员均为管委会所属财政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宁波市生源毕业生(指经高考并被录取时户口在宁波市的人员);

  (二)具有宁波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3年5月2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年龄要求在1985年5月30日至1995年5月29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报考人员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

  (五)身体健康。

  五、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注册报名:5月29日9:00—6月3日16:30。

  报考人员需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下同)“考试报名”栏目,仔细阅读本公告后,选择进入“宁波杭州湾新区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招聘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注册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6月4日0:00—6月7日24:00。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外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6月8日9:00—16:30。

  已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对再次报名的,在2013年6月9日16:30前完成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6月15日9:00—6月18日16: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根据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

  5、下载打印准考证:6月25日9:00—6月28日16: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6月29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数的比例为1:1时,则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指标。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的3倍(不足3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考生应密切关注宁波杭州湾新区网站(www.hzw.gov.cn,下同)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复审

  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须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相关材料。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