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即发现取消资格。
初级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初审通过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潍坊学院人事处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办理准考证,逾期不办理者视为弃权。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初级岗位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相关专业理论笔试,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上旬,笔试总分100分,学校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及提交报名材料、办理准考证等事宜请关注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
学校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对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如下:
教师52、教师53、教师54、教师55、教师57、会计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
教师51、教师56、教师58、教师59、教师60、教师61、教师62、教师63、教师64、教辅1、教辅2岗位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试讲和技能测试各占5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中级岗位
主要采取试讲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学校成立体检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
考核根据实际请况,采取查阅档案和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引进人员提供校内周转房,并给予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层次人才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等,详见潍坊学院网站“师资队伍”中的“人才招聘”栏目。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仉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157 0536-878557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