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六盘水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简章

2013-05-24 15:27:20阅读:0地区:贵州电脑版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和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2日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时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市招聘办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9:00至6月1日18:00。

  2、截止2013年5月31日18: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3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5 日。市招聘办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3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6:00。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

  1、中学、小学职位考各学科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所要求的相关知识。

  2、特殊教育学校02职位考特殊教育相关知识。

  注:详见《六盘水市2013年市直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一览表》

  (二)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9:00至11:3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是指考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的最低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在市招聘办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复审在笔试结束后进行。在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持县级或县以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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