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区红十字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23 15:11:2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自治区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中心为自治区红十字会直属事业单位,其辖综合业务科和项目办公室,主要业务包括救灾款物的募集、接收、管理、分发;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负责应急救护培训的管理以及师资队伍的培训;负责项目设计、管理和监督评估;为基层红十字会项目活动提供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按时上报项目的各项报告;总结推广项目经验等。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红十字会网(http://www.xjredcross.org.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5月22日至5月30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31日至6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直接前往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人事教育部)。

  (三)报名地点:乌市延安路773号自治区红十字会。

  (四)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新疆、程绩州、高晶,联系电话:2579875、2559006、2556420

  (五)报名须带材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人事教育部)报名,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HSK8级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另交三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六)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八)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七、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红十字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3 年6月11 日-12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红十字会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红十字会网(http://www.xjredcross.org.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能力等。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1:2入围比例的,由自治区红十字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若有放弃面试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红十字会办公室(人事教育部)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自治区红十字会网(http://www.xjredcross.org.cn)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和地点及面试注意事项。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由自治区红十字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提前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并公布,通过者根据总成绩进入体检。若有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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