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第1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23 15:15:19阅读:0地区:上海电脑版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人才网上公示7天。
六、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浦东新区2013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就报考政策、考务安排等事宜可查看《报考问答》,如需要咨询时,请联系相关部门。
政策咨询电话:58877988*1061  58877026;
考务咨询电话:586046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5071;
监督电话:58877988*1117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3年度浦东新区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浦东新区2013年度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2013年度浦东新区第一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报名流程图》
《报考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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