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的,经审核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聘用。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咨询电话:0631-5987766、0631—5916056
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
2、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