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聘用
1.区教委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把相关信息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接收聘用人员档案,由劳资部门为聘用人员核对工资等。
七、信息发布
招聘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信息,将及时发布在平谷区教育委员会网站上(http://pgjw.bjedu.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9984834 报名邮箱:pgjwzp@163.com
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