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22 14:38:08阅读:0地区:上海电脑版

  (七)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本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东湖(集团)公司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考核及聘用工作由幼儿园负责。试用期为一年时间,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纪律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中止或取消其聘用手续。
  (二)参加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如有违反者,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韵颖
邮 箱:swjgyey190@hotmail.com
联系电话:64377891
监督电话:64377891
上海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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