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泸州叙永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5-20 16:06:55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3年6月9日叙永县人社局通过叙永人事人才网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3年6月13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已享受优惠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6.笔试成绩计算:《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中小学教师岗位(编码2013124001---2013124040)的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政策性加分。县人社局于2013年7月8日通过叙永人事人才网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7.形不成竞争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叙永县人社局牵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成绩为零分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3年7月8日前通过叙永人事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次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11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有递补对象的,叙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7月12日前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7月16日上午11: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报名信息表》2份。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暂定在7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2.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直接确定为聘用人员。

  (五)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局牵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审查考生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报考岗位要求,调查考生学校或单位及有关人员对其评价。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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