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人事处网页发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由学院人事处通知应聘人员。
2.面试方式。由学院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同时发布。
(三)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卫生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学院网站(http://www.hebiace.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http://wwt.hebiace.edu.cn/col8/col24/col81/index.htm1?colid=81)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3-4187653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9 8861676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