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厦门市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后勤人员(非在编)招聘简章

2013-05-17 20:32:13阅读:0地区:福建.厦门电脑版


4.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综合总分达到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各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保留期限为一年(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起算)。当岗位出现空缺时,用人单位可在公示期满日起一年内,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从该批次报考该岗位且综合总分上合格线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就业手续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海峡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

四、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 全日制普通教育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工资及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按单位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及公积金,有提供集体宿舍。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2667318(区监察局)。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海峡人力资源网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思明区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13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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