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聘用程序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治工作部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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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公开考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考办公室
201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