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应聘初级岗位人员须参加笔试,其中,应聘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相关知识,应聘教师岗位或教辅岗位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岗位面试方式分别为: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方式,试讲、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2)教辅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根据岗位要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
(3)辅导员岗位。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对大学生的教育管理能力及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综合素质等。
考试结束后,初级岗位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学校为引进人员提供校内房源或周转房,并给予一定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费,详情请登陆山东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申老师 朱老师 韩老师
联系电话: 0532-86057923 0532-8605713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科技大学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