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深圳市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2013-05-15 22:57:17阅读:0地区:广东.深圳电脑版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4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委拟于近期公开招考3名普通雇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3名。其中,辅助管理雇员1名、工勤雇员2名,具体职位详见招考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持有《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B类及以上);

  (四)符合招考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填写《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

  报名时间:拟定2013年5月30日至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至5:30),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办公大楼A2101室。

  考生须在现场报名前一天内,到南山政府在线网站(www.szns.gov.cn)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含照片)发送至nsjw2101@163.com邮箱。

  (二)报名应携带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和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1、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三)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且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四)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南山区委组织部办理雇用手续时的复审结果为准。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由区纪委(监察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5天内公布。

  (二)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往低,以拟雇人数1:3的范围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笔试合格者少于本职位面试名额的,全部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沟通应变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另行通知。

  各职位依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体检、考核

  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考核由南山区纪委办公室具体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拟雇用人选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

  (二)雇用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南山政府在线网站(www.szns.gov.cn)公示7天。

  六、资格复核及办理雇用手续

  经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南山区纪委报区委组织部核准并进行资格复审后,办理雇用手续。

  七、其它事项

  此次招考最高年龄的计算均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雇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深圳市、南山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考的申诉与处罚

  本次招考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相关法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九、本方案由南山区纪委(监察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考咨询电话:26542131

  区委组织部投诉电话:26542187

  附件: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雇员(辅助、工勤类)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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