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在考察及以后环节发现问题取消资格,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审核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认真核实处理。对公示无异议的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入编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公布与查询
招聘方案、考试成绩、招聘结果对社会公开,考生可登录驻马店人才信息网(www.zmdrc.net) 查询相关事宜。
附件: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