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地勘类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非地勘类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情与所报单位人事部门联系。
八、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九、考察
拟录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十、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录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有色金属网(http://www.xjysjs.com)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二、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组织实施。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魏鸿斌 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纪检副书记
监督电话:0991-4848685
自治区有色地质勘查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