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宁化县水政管理站从事业单位中遴选工作人员通告

2013-05-14 11:41:3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3、岗位信息表中专业要求按《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春季版)执行。
  4、学历类别:全日制指全日制普通院校(指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的学历。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个别职位经公开报名后达不到1:3的,需由用人单位提出开考申请,经县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6、分数切线:笔试分数视参加考试人员成绩总体情况由县招考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划定最低分数线。如果个别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才能招聘。
  7、考生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对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按闽人发[2006]10号文件规定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于报名时出具有效证明,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8、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10、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监察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11、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除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本通告与我县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本通告由宁化县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有关政策咨询可查询福建省宁化县政府网站,咨询电话:0598-6835599
  宁化县公务员局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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