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全程参加考试(考核)的考生无资格参加体检、政审、公示和聘用。
2. 同一学科(幼儿教师类)在体检与政审,公示与聘用过程中最多只能递补两次。
3. 本招聘公告及拟聘用(引进)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教育信息网发布,其他有关招聘信息只在芦淞教育信息网(http://www.lsedu.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查阅,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4. 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芦淞区人事编制领导小组。
咨询电话: 芦淞区教育局 0731-28580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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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淞区人事编制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