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结果确认: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通过的报考学生可于6月3日—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审定通过的学生,无法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准考证》为考生身份的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准参加考试)
五、笔试
1、开考比例:各类别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开考比例不低于5:1。如前三类审核通过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名额调剂至第四类。
2、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第二类蒙汉兼通类别的考生,必须选择汉文试卷,用蒙文作答。其他类别考生可选择蒙文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或《申论》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3、时间:2013年6月9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4、地点:呼和浩特,考点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届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特别提醒:没有提供《登记表》原件的区外考生,须于开考前将《登记表》(三份)送交所在考场监考人员)
5、成绩计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6、成绩公布:6月14日左右,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7、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按每一类别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于6月17日前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特别提醒:考生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二份)原件;
(2)学历、学位原件或毕业院校出具的考生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须提供院校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4)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须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院校及院系颁发的证书原件;
3、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填报信息与所提供材料不符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空缺的面试名额,按各类别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1、按类别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蒙汉兼通类考生必须用汉语作答,其他类别考生可以选择蒙语或汉语作答,面试时只能使用所选语言。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见《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2、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数平均值。
3、凡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录用人数的职位,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具有录用资格。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5、成绩公布: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6、考察人选确定:按每一类别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八、考察
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委托考察两种方式进行,相关事宜别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