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丰台区教委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2013-05-13 11:41:43阅读:0地区:北京电脑版

 
  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综合成绩合格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四、考核、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核和体检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体检和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报名到考核、体检结束,考生应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尽快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教委咨询电话:63811035;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监督电话:63258398
 
  附件:1、2013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情况表
 
  2、2013年丰台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丰台区教育委员会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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