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

2013-05-10 19:49:28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6、考核

  (1)根据技能测试、面试后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2)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报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

  (二)采取考核方式招聘人员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须认真填写《2013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表样附后,表格为word文档,表样格式不可更改),确认并承诺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以电子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gkzp2013@126.com。邮件名称必须为考生真实姓名。

  资格初审。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省有色地质局人事处将电话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报考者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和岗位所需其他条件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在5月31日上午9:30进行,地点在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32楼。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不再增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六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六、其他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24-31977195,024-31977179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24-31977195,024-31977179

  其他未尽事宜,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3]43号)中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13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一).xls

  2.2013年辽宁省有色地质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辽宁省有色地质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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