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时间:2013年6月1日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是否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待遇按照安阳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须在安阳职业技术学院连续工作满5年。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372) 2102266 2102265 2209611
2.安阳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