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庐江县委组织部等单位选调9人公告

2013-05-09 11:45:56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4、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选调人选,予以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在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庐江县人社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庐江县监察局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098(庐江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29642(庐江县监察局)

  庐 江 县 人 社 局

  2013年5月6日

  [附件下载]:报名资格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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