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栖霞市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3-05-09 23:50:25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9日8:30—5月22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5月20日8:30—5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5月20日8:30—5月24日17:00

  报名网址:http://www.sdqixia.gov.cn(栖霞政府网)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小于20K),上传的照片保证清晰可辨。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初审:报名期间指定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12小时前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12小时后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自最后一次修改填报信息算起)。审核机关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月23日17:00前向指定电话(0535-5211108)反映,在规定期限内未反映的,视为同意初审结果。报名系统于5月24日17:00自动关闭。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按照鲁价费函〔2008〕13号文件的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计80元。缴费成功后,于5月26日8:30至27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栖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准考证(准考证无需盖章)。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5月21日至5月23日,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栖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栖霞市跃进路510号)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或提交证明材料不全的,不予确认。

  符合定向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须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5月22日至23日到栖霞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栖霞市跃进路510号)进行审核。有关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的人员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人事)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审核无误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审查上述材料,还要对照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名册进行审查),在栖霞政府网(http://www.sdqixi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参加定向岗位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定向审核手续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不能参加定向岗位考试,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学段、学科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调整招聘计划。其中,定向招聘岗位将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同学段、同学科非定向招聘岗位;其它岗位将取消或核减后的招聘计划调整到中学段美术学科和小学段数学、语文、音乐学科。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栖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招聘资格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因考生原因通知不到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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