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考录的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干部队伍建设一项重要举措,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在整个考录过程中,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遵循考录条件、标准和程序,严格考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不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旗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公开考录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九)其它事项
1、报考人员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政审考核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规定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凡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录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监督举报电话0475-4777427。
4、本公告由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考录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5、查询网址:
库伦旗党建网(http://www.klqdj.com)
旗公开考录公安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