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市考录办根据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和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以市为单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对象。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六、组织考察
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
考察方式: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个别谈话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村部分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是:考生所在乡镇部分干部和本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村“两委”组成人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群众代表。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实行百分制。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应试者近三年来或服务期内的工作实绩,特别是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民主测评结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对考生进行考察组评分,考察组评分实行百分制。
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具体计算办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奖项加分)×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分×25%+考察组评分×15%。根据综合成绩排序(以市为单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市考录办统一组织,按原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市、县区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并经省考录领导小组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人选排序依次递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2013年7月15日前由市考录办报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九、使用和管理
录用工作结束后,对新录用人员要进行统一培训。从大学生“村官”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工作的时间计算为工龄。要针对录用人员的特点,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联系基层群众、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如向县区及以上机关流动,须录用后在乡镇工作满5年。
十、考录组织方式
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为单位进行。
考试录用工作有关信息将在张掖党建网站(http://www.zydj.gov.cn)及时发布。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 (0936)12388
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 (0936)12380
联系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936)8225539
附:
1、《张掖市2013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张掖市2013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中共张掖市委组织部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