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按《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外聘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
年龄计算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满10个工作日后方可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至6月30日(工作日)。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要求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广东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应届毕业生填写)》和《广东省佛山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在职人员填写)》,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上表格在佛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http://www.fspt.net/rs/)。
(三)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人员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对象,并电话(或网上发公告)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一)考试及计分方法:
1、试讲和专题讲座:
应聘者参加试讲和专题讲座,由学院指定教材和试讲内容,由各相关专业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教师组成专业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基础理论、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试讲和专题讲座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评委会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分数线60分。
2、面试答辩:由评委会对应试者的学业水平、工作态度、思维方式、社交和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评委会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合格分数线60分。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和专题讲座占50%、面试答辩占50%。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的规定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对象不合格的可从次选人员中替补。
八、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人社部门批准。
根据佛山市人社部门审批结果,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编外人事代理聘用手续,与编外人事代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单位:佛山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