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3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

2013-05-06 15:57:58阅读:0地区:内蒙古电脑版

   (二)聘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本地苏木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和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
    2、在嘎查村任职期间,参加养老社会保险,自治区统一办理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3、发放一次性安置费每人2000元。
    4、享受苏木乡镇公务员的探亲休假待遇。
    5、对已被录取为区内院校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在嘎查村任职期内学校为其保留学籍。
    其他相关政策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五、组织实施
    全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在自治区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基层服务项目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党委和盟市委组织部共同组织开展。选聘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471-4811677
    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471-6281828
    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2)
 
   附:1、2013年全区大学生村官新选聘计划分配表
           2、各盟市委组织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13年5月4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