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笔试
笔试范围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重点考查人选的思维层次、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占50%的分值。根据笔试综合成绩,按照入围人选与本职位拟选拔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综合成绩,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取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考察人数要求,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其他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6、组织考察
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出考察组,对入围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考核,根据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适岗性等要素进行综合评价。
7、讨论研究
部务会、常委会分别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入围人选与本职位拟选拔数2:1的比例,确定提交区委全委会议票决人选。
8、演讲、差额票决
组织召开区委全委会议,由入围人选现场进行演讲,全体区委委员现场投票,根据票决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任职人选。拟任职人选必须获得应到会全委会成员超过半数赞成票,如入围人选均未超过半数赞成票,则放弃该职位的选拔。
9、公示和任职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公示和任职,公示期7天。公开选拔对象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所选任岗位的政治、经济待遇,试用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命。试用期间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不予任命,按原相应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四、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直接领导下进行,由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区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734-5663941(区纪委),5663962(区委组织部)。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区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岳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