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暂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合格,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4、领取准考证
时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及电话通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阶段:考试、面试、体检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
(一)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网站。
高中、初中分段分学科命制试题;小学、幼教、特教各为综合试题。答题时间均为3小时。
笔试内容和分值:
1、高中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知识120分(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各30分);专业知识180分(教材教法占10%)。
2、初中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知识120分(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各30分);专业知识180分。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特教专业专科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知识120分(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各30分);专业知识180分。
4、小学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教育学40分、心理学40分、英语40分、语文90分、数学90分。
5、幼儿教师
①难度要求:幼儿师范专科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儿童教育学和心理学各40分,共80分;语文、数学各110分,共220分。
试场组织:每个试场安排30名考生,考号一条龙排列,每试场3名监考人员,由县外人员担任。试场使用屏蔽仪、监控仪,考生入场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
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段各学科参加面试人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单独排队),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及格分数线18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时间、地点见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测查的方式进行。
高中、初中分段分学科命制同一面试题;小学、幼教、特教分类命制同一面试题。面试用题待开考时随机确定一名考生现场抽取A或B试题。
3、高中、初中分段分学科组建面试测评小组,小学、特教、幼教分类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面试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段分学科(小学、特教、幼教分类)实行百分制综合排队,于当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
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笔试专业知识、语文、数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费用考生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