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州市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简章

2013-05-03 12:02:2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公示合格的聘用人员,按考试名次,由本人依次挑选工作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其人事关系由青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整体托管。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填写《卫生系统合同制人员录用表》,单位和卫生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其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年省政府公布的青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四、考试信息公布

  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与地点、考试总成绩及初录人员等有关事宜及时在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qzrsj.gov.cn)向社会公布,应聘人员可随时登陆查询。

  以上意见由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州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青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计划表

      青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青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州市卫生局

  201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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