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3 12:05:58阅读:0地区:河北电脑版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县人社局0312—5321215
县监察局0312—532153 县教育局0312—5306198
安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