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平原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2013-04-19 22:52:37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面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采取通用能力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工作所必须的基本能力素质,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人限时10分钟,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四、体能素质测评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结束后,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体检、考察政审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放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汇总公示、体检、考察政审

  (一)总成绩汇总公示

  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各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员名单,对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按笔试成绩优先的办法确定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人选。

  (二)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担。

  (三)考察政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审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等情况。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它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4256611 4256612

  附:平原县公安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职位计划表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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