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菏泽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13-04-18 10:20:0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按规定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学科带头人的招聘

  我校各专业均面向校外招聘学科带头人,报名、考试与博士岗位招聘程序一致,占用博士岗位计划,与博士岗位一致的与博士应聘人员一同考核,不一致的以报名先后顺序进行选取,待博士招聘计划完成为限,待遇面议。

  六、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待遇

  聘用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菏泽学院在职在编人员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相关待遇:

  1、农学类博士安家费8万元,博士后安家费10万元;文学、社科类博士安家费10万元,博士后安家费15万元;音乐、美术、体育、外语等专业及理工类博士安家费15万元,博士后安家费20万元。安家费在服务期满时由学校一次性发放。

  2、学校按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实验类博士后、博士5万元,理工科理论研究类及文史类博士后、博士3万元。)

  3、“211”以上高校培养的博士后和“985”高校(中科院系统)毕业的博士及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有博士后经历的归国人员,除享受上述相应的安家费和科研启动经费外,学校提供一套三室一厅住房,免费居住。连续在校工作满8年且考核合格后,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

  4、聘用人员到校后,可参加我校“5136”人才工程的评选。

  七、其他

  招聘初级岗位人员的报名、缴费、考试时间若有变化,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老师、刁老师

  联系电话:0530-5525744

  邮箱:rscwq@163.com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

        2、菏泽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菏泽学院引进学科带头人暂行规定

        4、菏泽学院“5136”人才工程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菏 泽 学 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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