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丹东市元宝区面向全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2013-04-18 10:25:36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为拓宽选人渠道,集聚优秀人才,建设“繁荣、幸福、和谐、美丽”新元宝,中共元宝区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选拔7名科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本次公开选拔下列7个职位:

  1、共青团元宝区委书记1名(正科级);

  2、元宝区信访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3、元宝区农经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4、元宝区统计局副局长1名(副科级);

  5、中共元宝区纪委综合执法室主任1名(副科级);

  6、元宝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1名(副科级);

  7、元宝区区属街道纪委副书记1名(副科级)。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丹东市市直、各县(市)区党政群、人大、政协、法检机关公务员。

  2、事业(参公事业)干部身份报考者需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

  (二)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备报考职位需要的知识水平、工作经验和领导能力,身体健康。

  2、资格条件

  (1)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现任副科级领导职务1年以上;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应担任科员职务2年以上,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可以放宽到担任科员职务1年以上。(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录的公务员服务期未满的,不允许报考。)

  (2)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报考共青团元宝区委书记、元宝区信访局副局长、元宝区农经局副局长、元宝区统计局副局长、中共元宝区纪委综合执法室主任和元宝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位的,应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3)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元宝区信访局副局长和元宝区农经局副局长职位的,需是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共青团元宝区委书记职位的,应是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共青团元宝区委书记、中共元宝区纪委综合执法室主任和街道纪委副书记职位的,应具有中共党员身份。

  (5)报考元宝区农经局副局长职位的,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农学或本科为水利类、研究生为水利工程类;报考元宝区统计局副局长职位的,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或本科为会计及审计类、研究生为工商管理类;报考中共元宝区纪委综合执法室主任职位的,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经济学或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法学类、会计与审计类、工商管理类;报考元宝区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职位的,所学专业学科门类为医学。

  (6)近三年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3、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4月1日。

  4、下列人员的报名不予受理: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尚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4月19日13:00至4月26日12:00。报名地点为元宝区委组织部。报名者需填写《元宝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并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者所在单位需提供报名者报名资格、简历和德才表现等方面的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所有报名材料由元宝区公选办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元宝区公选办审核后统一发放《准考证》。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元宝区公选办于4月27日发布各职位报名情况,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从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且服从调剂的人员中调剂补充,调剂后仍不足的,取消该公选职位,报名者可改报其他职位。4月28日,报名者可根据各职位的报名情况对所报职位进行调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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