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位于广东省的东部,处于珠三角与粤东地区的结合部,环珠三角两小时经济圈,南濒南海,西临香港,距香港82海里,距台湾高雄港200海里,陆路距广州240公里、深圳150公里、汕头16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宜居宜业,近期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得到长足的发展。
汕尾职业技术学院座落在汕尾市城区,是一所由汕尾市人民政府创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公办普通高等院校,经费来源由市财政拨款。 学院立足汕尾地区,面向全省招生,以培养现代化建设急需的各门类高技能人才及中小学、学前教育师资为办学目标。自2001年升格以来,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2007年顺利通过教育部人才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设有中文系、外语系、数学系、电子信息系、经济管理系、艺术与教育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课教学部等八个系部,开设30余个专业(含方向),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教职工400余人。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及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见《2013年上半年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学历、学位等条件详见附件一。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我院于2013年4月27日在华中师范大学举办汕尾职业技术学院专场招聘会,有意应聘者可于27日上午9:00-12:00到我院招聘会现场,将报名表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现场提交我院招聘工作组。应聘者对照《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岗位和资格条件,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报名表及提交材料目录见附件二、附件三)。
招聘会地点位于湖北武汉华中师范大学B栋101会议室。
公告期间欢迎有意者来电来信咨询。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
1、初审
学院招聘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人员的具体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以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合格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复审及面试
(1)复审
初审通过人员提交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审核后原件退还本人。
(2)考试
考试内容为教学能力测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学校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不少于7人。
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进行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等。方式为选择本专业的基础课程或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教材、题目由学校提供),时间为20~40分钟。应聘非教师岗位但有兼课要求的,也要参加教学能力测试。
应聘非教师岗位的人员进行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方式以现场问答为主,由招聘小组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提问问题,应聘者口头答辩或者进行实际操作。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取平均分,60分以上为合格,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在成绩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我院与拟录用人员当场签约。
(三)体检
经面试入围者,到指定的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按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技术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 134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