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吉安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3-04-18 10:29:02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经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入

  试用人员分配到有关局试用3个月,试用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有关事项由吉安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吉安市物价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吉安市物价局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永健,8223259(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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