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示及选调(遴选)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遴选)。
十一、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3885717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0791-83884299
附件:
1. 南昌市2013年度从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南昌市2013年度从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