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昌市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

2013-04-17 23:03:19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十、公示及选调(遴选)

  试用期满,用人单位考核不合格,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遴选)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遴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审批、调动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遴选)。

  十一、政策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南昌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791-83885717

  市人社局公务员处:0791-83884299

  附件:

  1. 南昌市2013年度从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南昌市2013年度从基层选调(遴选)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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