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选调的,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选调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本次选调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zjqy.gov.cn)。
咨询电话:6122610 、6122592